关于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复工申请的指引
各施工单位: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对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实行全面停工检查的紧急通知》(顺建函〔2018〕1731 号)中的文件精神,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自2018 年8 月21 日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部停工,并迅速开展全面的安全排查和整顿工作。
我协会就施工单位申请复工核查做出以下指引: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要认真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在对项目现场完成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于区质监科和各镇街质监科对《复工申请表》没有完全统一的格式,以项目现场监督员发布的《复工申请表》为准。若贵司无收到,也可按协会整理出来的《复工申请表》(附件1)做模板来填写。同时提交《自查自纠表》。若之前已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单位,要提交整改的照片、整改的记录;
2、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交对工人安全教育的图片和签名表复印件;
3、将以上1、2的资料提交至项目的监督员,向监督员申请现场核查。若监督员要求继续补充资料,则按要求办理。监督员核查通过后才能复工。资料1、2要保留在安全管理档案,以备日后检查。
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
2018年8月22日
附件1:《复工申请表》
20180824092439683968.docx